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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组织召开《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会
作者:能源化工处
日期: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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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委托,2018年12月6日~7日,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在山西省洪洞县组织召开了《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会,对山焦集团飞虹化工公司10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评估。会议由李志坚院长助理主持,我院共9人参会。其他参会单位有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临汾市发展改革委、洪洞县发改局、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外聘专家。

 

 

  山焦集团飞虹化工公司10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是为该公司此前已获得山西省发改委批复的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进行原料配套的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山西煤炭企业转型、推动山西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组对山焦集团飞虹化工公司10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了山焦集团飞虹化工公司对项目情况的说明以及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函要求的评估重点,对该项目和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和深入讨论,并形成了专家意见。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审查,并针对该项目提出了一些优化意见。

  山焦集团飞虹化工公司成立于2013 年6 月,坐落于山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赵城精细煤化工园区内,由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该公司目前主要承担山西焦煤集团60 万吨/年烯烃项目、100 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及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是山西焦煤集团大力推进现代煤化工发展战略的核心承载企业,同时承担着引领山西省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历史重任。

  规划院参会人员:李志坚院长助理、韩红梅副总工、牛新祥处长、陈希章副处长、王敏高工、陈庆俊专业副总工、王志军专业副总工、王卓高工、董松建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