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无疑将使得企业进一步减负,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据悉,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增值率为6%。
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是对企业购置不动产的行为进行鼓励。通过购置不动产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能够降低企业的不动产持有成本。以前可抵扣的范围主要是机器设备和安装主要材料,上述提及的“不动产”应该理解为包括房产、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等所有不动产,抵扣范围大幅扩展。
技术经济研究所/后评价处
2016.03.22